寄子彈恐嚇三圓建設王光祥北檢起訴二人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股票上市公司大同經營權之爭中,代表市場派的三圓建設董事長王光祥,日前收到裝有兩顆子彈的恐嚇信,經查為陳姓女子唆使黎姓男子犯案,台北地檢署二十三日偵結,全案依恐嚇、槍砲等罪嫌將陳女、黎男起訴。
 至於陳女另被控涉及槍砲罪嫌部分,陳女到案後否認教唆黎男寄送裝子彈方式恐嚇,檢方考量沒有積極證據證明陳女涉案,這部分予以不起訴。
 檢方指出,陳女於今年四月十七日前,要求黎男前往三圓建設恐嚇王光祥。黎男於十七日近中午時,與何姓女友搭乘由杜姓女子駕駛的自用小客車,前往台北市南京東路的三圓建設,將裝有兩顆子彈的信封交給大樓保全,要他轉交給王光祥。
 王光祥收到信封後,打開發現裡面有兩顆子彈,心生畏懼,報警處理。警方調閱監視器後,循線將黎男帶回調查,訊後移送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向法院聲押獲准。檢方日前再傳訊陳女到案,諭令二十萬元交保。
 檢方調查後,二十三日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恐嚇危害安全罪嫌將黎男起訴,並依教唆恐嚇罪嫌起訴陳女。至於何女、杜女,檢方認為兩人不知情,均予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