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桃園地院前法官俞力華多次於審理時,說出「那你就活該」等情緒性用語等,遭民間司改會具狀請求法官評鑑,法評會昨(二十五)日決議由司法院交付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
俞力華擔任法官十一年,已於去年十月一日離職。她先前因辦案遲延遭監察院彈劾,職務法庭上個月判決免除其法官職務,轉任法官以外之其他職務。這次又因審案態度不當,遭交付審議。
司改會指出,俞力華於開庭審理六起案件中說出「我現在到底是在跟幾歲的人講話?」等情緒性用語,濫用訴訟指揮權、公開心證,未保持公正、客觀、中立、耐心、有禮聽審等,違反刑事訴訟法、法官倫理規範等。
法評會調查發現,俞女對被告說出「刑度是我一個人可以操控的」、「你的承認就會變得比較廉價」、「妳是騙我的喔,我刑度一定會考量的」,違反法院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也有未審先判疑義。
法評會指出,俞女也脫口說「我真的是見鬼了」、「你發誓去廟裡發啦」、「再扯一點好嗎?」等情緒性語句,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的「有禮聽審」等規定。
法評會認為,考量她已另因怠慢職務被免除法官職務,就該案尚無懲戒必要,已報由司法院交付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給予適當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