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因涉及多起弊案遭到起訴,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認為,趙男涉弊已影響投資人權益,對趙藤雄、趙文嘉父子等人提出解任董事訴訟。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事證不足,二十九日駁回請求,趙姓父子保住董事職務。
趙藤雄被控涉及大巨蛋、遠雄人壽掏空、土城及新莊土地及眷村開發等多起弊案,已遭檢方起訴,正由法院審理中。
證券及期貨保護中心認為趙男等人遭起訴影響投資人權益,民國一0七年間,對遠雄建設公司董事趙藤雄、董事長趙文嘉及董事許自強等人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解任相關人的董事、董事長職務。
法院審理指出,趙藤雄等人雖遭檢方起訴,但難以認定趙藤雄父子等三人,有證券及期貨保護中心所主張的重大損害公司行為或違反法令重大事項的證據,也難認該公司損害或違反法令已達「重大」程度,請求解任趙藤雄等三人董事職務理由不足,判決駁回請求。本案仍可上訴。
趙藤雄所涉刑事案件,移審台北地院時獲裁定五點五億元交保,每天上午應至派出所報到。他近期疑因在家跌倒受傷,須定期回診,日前聲請解除定期報到,委任律師表示,若無法解除,希望能減少報到頻率,法官近期將作出裁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