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簽署滿十年,台灣處境益趨被動

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前右)與海協會會長陳雲林(前左)簽署ECFA已屆滿10年。(路透資料照)
 二0一0年六月二十九日,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與海協會會長陳雲林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兩天前已屆滿十年,今年九月十二日則為生效屆滿十年。十年來兩岸政經情勢發生重大變化,ECFA生效十年之後還能不能存續下去,更攸關台灣經濟前景。以目前情勢來看,台灣的處境已愈來愈被動,蔡政府似乎只剩下「靜觀其變」一個選項。
 在兩岸政經關係錯綜複雜的背景之下,以促進兩岸經濟合作為宗旨的ECFA,簽署之後就逃不過政治放大鏡的檢驗,更因為二0一四年三月的一場政治大戲,導致ECFA架構中的服務貿易協議至今未能生效,更導致後續的貨物貿易協議、投資保障協議的談判進度擱淺。儘管ECFA生效即將屆滿十年,但目前執行的部分仍然僅有貨品貿易、服務貿易二者的早期收穫清單。
 雖然早收清單只是ECFA當中的一小部分,但十年來對台灣已有所貢獻。根據我財政部海關統計,至今年二月為止,ECFA貨貿早收已為台灣出口大陸減免了六十七點四一億美元關稅,而早收清單僅占台灣出口大陸的百分之五。服貿早收方面,台灣的銀行、證券商、保險業也得利於ECFA,而在大陸設立約五十個據點;此外,亦有台商在上海設立獨資醫療機構。
 僅以貨貿、服貿早收來看,台商已從中獲利不少,倘若ECFA能完成所有協商,台商受益將更為全面。再者,由於台灣與東協國家當中僅和新加坡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TA),而大陸與東協十國的FTA早已生效,因此台商也還可藉ECFA降低競爭力的減損;再者,東協與大陸、日本、南韓、澳洲、紐西蘭的《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可望於年底簽署,倘若ECFA能夠存續,台商或許尚有機會參與此一巨型FTA。
 去年國安會研判大陸可能威脅終止ECFA之後,蔡政府呼籲大陸方面「政治歸政治,經濟歸經濟」,不希望大陸片面終止ECFA,其主要原因即如陸委會所說「實施以來對雙方均有利」。然而,蔡政府在呼籲對岸不要終止ECFA的同時,可曾反躬自省問題癥結何在?是否能夠為了ECFA的存續而回歸務實考量?何以蔡總統及民進黨在完全執政前極力反對ECFA,完全執政之後又呼籲大陸方面不要終止ECFA?
 持平而論,二0一五年蔡英文還在角逐總統寶座時,明白表示在她的兩岸政策裡,兩岸貨貿協議談判要在「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完成立法之後,按照該條例逐項檢視。然而,二0一六年蔡英文當選總統、民進黨在立法院掌握完全優勢之後,「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的立法進度卻遲遲未見進展。去年四月十七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總共有六個版本,但獨缺行政院版,蔡政府的態度已令人質疑。
 再者,在這六個版本當中,時代力量版和民進黨立委尤美女版將兩岸定位為兩個國家,民進黨版的定位則係依據兩岸關係條例。倘若蔡政府和民進黨有心完成立法,絕對可以堅持民進黨版中的兩岸關係定位,以及以此為基礎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但蔡總統和民進黨卻縮手不前,該條例的立法進度因而陷入停擺至今。蔡總統和民進黨到底有沒有決心訂定「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答案已不難看出。
 依據ECFA第十六條規定,ECFA屆滿十年之後兩岸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終止,蔡政府如果沒有主動向大陸方面釋出善意,恐怕就只能被動等待大陸的決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