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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未戴安全帽嗆警 判六月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一名廖姓男子飲酒作樂到深夜,從酒吧出來直接騎上機車就走,連安全帽也沒戴,路上被警攔下,發現身上有濃厚酒味,酒測值超標。廖當場對辱員警罵「三字經」,被移送法辦。台南地院依公共危險及妨害公務兩罪,判他六個月,可上訴。
廖男(廿九歲)於今年四月二十日晚間十點至十一點,在中西區海安路某酒吧內喝酒,隔天凌晨零時三十分酒後仍騎乘機車上路,被博愛派出所吳姓、洪姓兩警員現他未戴安全帽而上前攔查,並發現他身上有濃厚酒味,對他進行吐氣酒精濃度檢測,測得酒精濃度達零點五七毫克,而以公共危險現行犯將他逮捕,並欲帶返派出所偵辦。
廖拒不配合,大聲咆哮耍賴,台台語嗆警「相遇的到」、「菜鳥」、「X你娘」、「我跟你對打,你打不贏我」對兩名員警及前來支援員警恫嚇、辱罵,經蒐證後,被依妨害公務及公共危險罪移送。
法官認為廖男酒駕置大眾行車安全於不顧,所造成公共危險程度不輕,又在警員依法執行勤務之際,未予尊重,反以言語無端恫嚇及辱罵依法執行職務警員,漠視公權力行使及欠缺法治觀念,應予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