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台南地檢署日前查獲南市祥鴻水產行,涉嫌以工業用鹽混合食品添加物浸泡蝦仁等生鮮食品,南市衛生局介入追查商品流向並封存問題產品,責成業者立即進行下架及不可移動封存之產品,防止問題產品流入市面。廿四日命業者暫停作業及停止販賣,並提具改善計畫書送衛生局核備。
日前檢警接獲檢舉,稱南市大型傳統市場內疑有不肖業者以違法添加物浸泡海鮮等食品後,再賣給不特定消費者,檢方調查發現祥鴻水產行以低價工業用鹽混合碳酸氫鈉、多磷酸鈉等添加物做成溶液,泡製生鮮食品出售,營業一年半多獲利近百萬元,經傳喚洪姓負責人及員工共四人,洪姓負責人以二十萬元交保。
使用工業用鹽已涉違反食安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除需負擔刑事責任,南市衛生局也得依同法四十一條規定得命業者暫停作業及停止販賣,並封存該產品。南市衛生局廿四日立即勒令水產行停業,並需提出具體改善計畫書送衛生局核備,後續也將追查流向及封存,防止問題產品流入市面。
南市做為美食之都,食品安全衛生更不能漠視,不肖業者涉嫌以非食品等級原料添加於食品中也令市長黃偉哲十分重視,責成相關單位嚴加查辦。南市衛生局強調,使用食品添加物不符「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涉及違反食安法第十八條規定,後續也將酌情依法裁處三萬至三百萬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