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案監院糾正 柯P籲學生警方都撤告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因反服貿事件造成發生太陽花學運,台北市政府警察局處理陳抗群眾於一0三年三月二十四日進入行政院,造成員警一百九十一人及民眾三十八人受傷。日前,監察院通過糾正台北市警局,以及負責督導的警政署。
 針對監院通過糾正台北市警局,台北市長柯文哲昨天指出,希望學運學生和警方都撤告。
 監察院日前通過監委瓦歷斯.貝林提出的調查報告,報告中指出,法院判決認定多位民眾於事發當時在場受傷,被告台北市政府應負國家賠償責任,施暴員警未受行政懲處,檢察體系怠於偵查,均涉有違失;內政部警政署也有督導不周的違失。
 監察院指出,本事件警察人員執行驅離勤務使用警械時,部分員警未依警械使用條例規定穿著制服,衍生部分執法過當員警責任礙難釐清,執法機關怠於偵審的爭議,連帶影響民眾對警察機關以及政府的信賴,核有失當。
 監察院說,警政署身為全國性警察服制、法制的主管機關,內政部身為全國警察行政事務的主管機關,內政部應督飭警政署確實檢討改進,並督促所屬警察機關落實貫徹,以兼顧保障人民集會遊行自由與維持公共秩序,該案經媒體及網路大幅報導播放,執行淨空各任務機關復未適時澄清說明,有損警察人員、警察機關及政府形象,洵有違失;內政部警政署督導不周,亦有違失,依法提案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