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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散落物清理收費 16日上路

中央社/台北三十一日電
交通部高公局今天宣布,從九月十六日起就會針對國道散落物向車主收費,費率除前半小時免費外,單一車道每逾三十分鐘將收費新台幣三千元。
交通部四月時預告修正「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並將擬定「國道散落物收費要點」,未來物品掉落國道,車主得負擔清理費,超過三十分鐘單一車道每三十分鐘將收費新台幣三千元,兩車道則收取六千元,並且為累計計費。
高公局統計,每年國道散落物約超過四萬件,民國一0六年就釀成九三五起事故,近十年統計更造成十五死、四一三傷悲劇。
高公局今天宣布,相關法案將從九月十六日起上路,屆時只要車主掉落物品在車道上,從高公局開始清理就會開始計時,三十分鐘後就會依費率向車主收費。
高公局舉例,今年八月二十八日晚間十時一分國道三號南下三七八點六K發生大量肉品散落內側車道事件,晚間十時二分封閉主線車道進行清理,於晚間十一時四十五分開放內側車道通行,至二十九日上午五時十七分方全數清掃完畢。
高公局說,本散落物案件影響主線通行長達七小時十六分,是統計上最長的一次,如果依照相關規定,未來就將向車主收取六萬元的清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