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委員會徵才酬庸? 監院:公平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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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國家人權委員會徵才,遭外界質疑開出三個簡任主管缺是酬庸。監察院代理秘書長劉文仕八日回應,人權委員會有相當大的理想跟目標要達成,一定會秉持公平公開、用人唯才原則遴選。
 國家人權委員會八月一日正式揭牌,將負責調查人權侵害案件、研究檢討人權政策、提出各類人權報告,以及倡導人權理念及推動國內外合作;並由監察院長陳菊擔任主委。
 監察院日前在網站上釋出徵才訊息,其中應徵組長的資格條件,為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並須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考試及格;約聘專員則須對人權議題及保護有專門研究,或具有人權公民團體工作經驗一年以上。
 對於遭質疑「酬庸職位」,劉文仕表示,依立法院三讀通過的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為因應職權運作需要,明定新增法定員額正式人員四十五人(含七位簡任人員),約聘具人權理念與實務的專員十二人。行政院人事總處考量初期需要,在七月中核定預算員額二十六人。
 劉文仕表示,外界質疑是多餘的、過度解讀了,監察院一定會秉公平公開、用人唯才原則,遴選出最優秀幹練的幕僚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