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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麗花亡夫私生子 親子關係確認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徐姓男子自稱是歌仔戲國寶楊麗花丈夫洪文棟的私生子,向法院提起確認親子關係訴訟。二審高院認為,徐男多次會面喊洪男「爸爸」均未被否認,且洪男確有匯款生活費給徐男等撫育事實,判決洪徐具親子關係。最高法院十三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確定。
徐姓男子主張,生母於民國四十五年間曾與洪文棟交往,於五十一年五月間生下他,但洪男當時已有婚姻,母親獨自將他扶養長大,直到十歲才與洪男相認。
洪文棟分別於九十三年三月、九十七年二月,匯款總計九萬美元(約新台幣二百七十萬元)支付其學費、手術等費用,可見確有撫育事實,但是對方漠視親子關係,決定提起親子關係確認訴訟。
一審士林地院指出,洪文棟具相當身分地位,不太可能任由一般人在他人面前直稱「爸爸」還不否認,儘管洪男拒絕做親子鑑定,但撫育事實明確,認定雙方親子血緣關係存在。
洪文棟不服,提起上訴。高院審理期間,洪男於前年十一月間過世,由楊麗花承接訴訟。
高院認為,洪文棟拒絕親子血緣鑑定不影響訴訟,依徐男多次會面喊洪「爸爸」,洪男均未否認或駁斥,並透過秘書匯生活費給徐男等,足認有撫育事實,判決兩人具親子關係。最高法院昨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