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消防宣導真推銷 小心受騙

 記者周閩生/台北報導
 消防署近來接獲許多民眾檢舉,有自稱受消防機關委託的單位至公司行號或場所表示,依消防法規定協助辦理防火講習或宣導,但至公司行號或場所實行防火宣導後,卻在現場販售消防商品。消防署強調,這是一種假借免費宣導卻真推銷的商業手法,請民眾勿上當受騙。
 消防署指出,消防機關並無授權或委託任何公協會、團體或公司至各公司行號辦理防火宣導,若有接到類似電話或傳真,民眾應不予理會或予以拒絕。若民眾有辦理防火宣導等需求,可向當地消防機關洽詢提供協助,各消防機關皆很樂意為大家服務。
 有關應實施防火管理的場所每半年應實施滅火、通報及避難訓練,由場所防火管理人依照製作的消防防護計畫自行就其人員加強訓練滅火、通報及避難應變能力,也可請當地消防機關派員指導,提高火災時的自主應變能力。
 另有關滅火器及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等常見消防器材,應取得登錄機構認可,並附加認可標示後,才可銷售、陳列或設置使用。民眾在選購滅火器或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等消防器材時,請認明附有認可標示才有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