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琪假冒名人詐逾億 北檢求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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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本名黃照岡的黃琪涉嫌假冒藝人張清芳、香港首富李嘉誠秘書、國泰千金等名人,安排友人至台大就醫,另詐財逾億元、詐欺口罩未遂,台北地檢署二十五日依詐欺等罪起訴,求處重刑。
 北檢起訴書指出,黃琪曾假冒頂新集團小開、國泰集團千金、藝人張清芳及前夫宋學仁等人名義犯下詐欺、偽造文書等案,屢經追訴、判處有罪確定,卻未獲警惕,自一0六年九月至一0九年四月間,持續冒用名人身分犯案。
 一0六年間,黃琪為討好詹姓友人,假冒宋學仁秘書名義,向前台大校長楊泮池秘書謊稱詹母是張清芳姑姑,希望安排住院,再假冒宋學仁以LINE向楊泮池致謝,又假冒張清芳名義以電子郵件向楊泮池請託,成功協助安排就醫。
 黃琪另涉嫌假冒楊泮池助理名義向台北榮民總醫院借調詹母病理檢體,北榮醫師囿於楊泮池在學界、醫界地位崇高,不便多所質疑或反向查證,而交付病理檢體;黃琪也安排自己到台大住院,藉此拖延另案訴訟程序。
 今年初,武肺疫情嚴峻之際,黃琪以年輕女性聲音致電中衛公司,佯稱為李嘉誠秘書,欲訂購四種顏色各五千片口罩、五千片兒童口罩及酒精棉片贈送給台大,企圖攔截口罩私用,所幸中衛查證發現有異,而未上當。
 黃琪另扮女裝佯裝為國泰集團千金蔡佳玲,向劉姓婦人自稱擁有律師資格,可協助取得國泰VVIP、投資房地產、處理訴訟糾紛,詐取劉婦新台幣四千九百八十一萬元,及日圓、美金、歐元,共計新台幣一億餘元。
 黃琪因詐欺口罩未遂遭法辦,卻央求友人蘇立民頂罪,蘇男也配合頂替,誤導偵辦。
 北檢起訴指出,黃琪利用虛擬特權身分接近並取得本案相關資訊和資源,即可利用特殊身分關係影響力輕易地大開方便之門,猶如美國傳奇犯罪電影「神鬼交鋒」情節再現。
 此外,黃琪在網際網路與醫院人員間,建立虛擬名流身分,使人誤信為有特權的特殊富豪名流外觀,進而一再犯案。
 北檢依詐欺、偽造文書、洗錢、頂替、公司法等罪起訴黃琪、蘇立民,另以黃琪犯後態度不佳,顯見毫無向善可能,建請法院繼續羈押,並予以重懲,從重量刑,以儆效尤。
 檢方並打算追償黃琪犯罪所得,根據資料,黃琪於本案犯罪不法所得總金額達四千九百萬餘元、日幣二億餘萬元、美金四十萬餘元、歐元一萬餘元,為保全及追徵不法所得,業於執行搜索時扣押或經同意扣押或逕行扣押部分款項,黃琪在台南市北區及永康區還有三筆不動產等,故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請法院宣告追徵其價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