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中興/桃園報導
桃園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為了維護路口行人通行安全,將自下月一日起展開為期一個月的交通大執法,對於未禮讓行人的車輛駕駛、或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的路人進行開罰。
桃園市各易肇事路口,今年一至六月發生事故最多的是龜山區「文化一路、龜山一路口」,共發生四十六件,排名第一;桃園區則以中正路口與復興路口事故最多;中壢區又以中華路與自強一路口最多。
其餘各區易肇事路口分別為:蘆竹區「中正路與忠孝西路口」、楊梅區「永美路與中興路口」、大溪區「武嶺橋西端與大鶯路口」、大園區「三民路二段與果林路口」、平鎮區「金陵路五段與快速路一段口」、八德區「介壽路與和平路口」、龍潭區「大昌路與福龍路口」。
交通大隊指出,這些易肇事路口,大多是商業區或上下班車流必經路口,在人潮、車潮眾多擁擠下,駕駛人或行人如果沒有注意周遭狀況,便容易發生交通事故。
桃園市警局表示,汽機車禮讓行人,並不一定是指有劃設行人穿越線的道路,在沒有繪設行人穿越線的交岔路口,如果駕駛人轉彎沒有暫停禮讓行人先行,仍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八條第二項規定,處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以下罰鍰。
市警局交通大隊呼籲駕駛人,接近路口應減速「慢」行,察「看」左右後方有無人車,並「停」讓行人先行,養成禮讓行人的習慣,共同營造友善的用路環境。
對於行人未遵守交通標誌、標線規定,不走設有行人穿越線、天橋、地下道的人,警方也會依法開罰,處以三百元罰鍰,用路行人也要特別小心,不要遭到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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