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台南市國民黨籍議員王家貞、李中岑因爆料坊間出現假「三倍券」,卻被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台南地方法院認為三倍券之使用、辨識等,屬公共政策,係可受公評之事,王、李等人對時事提出針砭,屬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的範疇,裁定不罰。
警方移送內容指出,勞姓化妝品原料商因聽聞其下游廠商談論有關收到無梅花浮水印之三倍券,無法分辨真假,有人建議台灣銀行洽詢等消息,勞男直接發布訊息「小心一點,我有認識的店家已收到假的了……拿到台銀請它們鑑定後證實是假的」等語,並於今年七月十九日將該訊息發布在李昱潔(市議員王家貞助理)等人的群組中;李女瀏覽該訊息後,未經查證遂將此訊息轉知王家貞,並由王家貞、李中岑兩名議員隔天召開記者會,指民間出現假三倍券,有人拿到銀行兌換卻被沒收。
事後,警方認定王家貞、李中岑、李昱潔及勞姓男子四人,是釋放假訊息,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之行為,移送法院裁處。
法院審理,王家貞等四人均坦承有爆料坊間出現假「三倍券」之事實,但否認散布謠言。法官認為,「振興三倍券」屬公共政策本應開放人民討論,凝聚共識,難認王等人有捏造不實謠言之故意,且記者會後,隔天即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發布即時新聞澄清為錯誤訊息,並無足以影響公共安寧之具體事證,自不屬社維法處罰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