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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茂騰殺害同居人分屍判無期徒刑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男子吳茂騰不滿四十二歲張姓女子提分手,兩人發生爭吵,將張女勒死,再將屍體以鋸子支解七塊,裝袋後棄置於東區生產路附近之草叢內。台南地院三日上午宣判,法官認為吳坦承有悔意,尚可教化,以殺人及毀壞屍體罪等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今年一月廿四日,被害人張女的兒子於向市警一分局報案,稱其母親已失聯多日,警方受理通報相關單位協尋外,並從調查跡證研判失蹤人口張女可能已遇害,即馬上成立專案小組偵辦。
警方於二月一日凌晨發現被害人張女使用之交通工具停放於東區生產路附近的路段,即派員會同家屬勘察該車輛,發現該車已經遭清洗,再深入追查,發現被張女的卅一歲男友吳茂騰曾使用該車嫌疑重大,檢察官立即簽發拘票緊急拘提吳男到案並執行搜索。
吳男坦承因感情糾紛與被害人發生爭吵,一月八日晚上在台南市東區崇明十三街租屋同居處,勒斃被害人,再將屍體以鋸子支解裝袋後棄置野外,並帶警方前往尋獲遺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