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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人氣韓防曬品 標示不全
記者黃俊昇/太平報導
立法委員何欣純服務處近來接獲檢舉,部分特定用途化粧品未經衛福部查驗許可,就當成一般彩粧品上市,而且各式彩粧品理應都得用中文或英文標示全部成分,但業者便宜行事,標示的成分種類大幅縮水,成為安全一大隱憂。
立委何欣純表示,國內彩粧品一年商機上看千億台幣,其中有7成左右商品都來自國外。而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規定,防曬品屬於特定用途化粧品,這類化粧品除二氧化鈦成分以一般化粧品管理外,其餘防曬劑成分則是「特定用途化粧品」管理,上市前須向衛生福利部辦理查驗登記,取得許可字號才能上市;但一款來自韓國的人氣防曬品,外包裝沒有主管機關許可字號,標示也不夠完全,竟變成一般彩粧品「免查驗就上市」。該商品的包裝盒上,韓文標示的防曬成分有78種,但業者只以英文列出13種。
何欣純表示,現行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六條規定,化粧品之外包裝或容器,應明顯標示品名、製造或輸入業者、全成分等,服務處團隊近來走訪中部多家連鎖藥粧店發現,架上多款進口的彩粧品,如護髮液、洗面乳、馬油霜及化粧水等,都有標示不全的問題。
何欣純表示,107年三讀修正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不過現在部分法條還處在新舊交替的階段,依現行規定,業者這種標示不明的情形,僅處十萬元以下罰鍰。明年新法施行後,將加重處罰,可處以一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以按次處罰,情節重大者,可能面臨勒令歇業等處分。
在這新舊法交接的時刻,相關單位需加強檢討這類彩粧品查驗機制,避免讓業者便宜行事,以確保消費者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