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台中市檢調十一日指出,台北市漢賓國際公司負責人黃漢忠,涉嫌販售偽冒國家隊「台灣優紙」公司醫療口罩牟利,檢調查出黃某向台灣優紙公司購買少量醫療口罩後私設口罩加工廠,偽製「台灣優紙」包裝,已生產七十五萬片,販賣牟利逾五百萬元,檢調查扣四十五萬片,並向台中地院聲押黃漢忠獲准。
台中檢調查獲偽冒國家隊醫療口罩之地下工廠,地檢署接獲民眾反應台中地區某藥局疑有販售偽冒國家隊「台灣優紙公司」醫療口罩之訊息,檢察官張富鈞指揮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進行蒐證後,台北市之漢紙國際有限公司負責人黃漢忠,今年二、三月間,向「台灣優紙公司」購買少量之醫療用口罩及其包裝紙盒後,五月起,以購買口罩生產機台及材料方式,私設口罩加工廠,委託不知情之印刷公司偽製「台灣優紙公司」之口罩包裝紙盒,製造販賣偽冒「台灣優紙公司」之口罩,七月初起,向中部之藥局、廠商,佯稱其係「台灣優紙公司」之經銷商,對外販售牟利,獲利逾五百萬元。
台中地檢署九月八日指揮調查官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對涉案之公司及銷售藥局執行搜索,約談被告黃漢忠及藥局、廠商負責人等十人,扣得偽冒醫療用口罩約四十萬片、口罩製造機具三台、熔噴不織布、親膚布、潑水層、耳帶、壓條等原料,依該等查扣之原料,估至少可以生產兩百五十萬片至三百萬片不等之口罩,另依查扣之被告業已取得兩百五十萬片之醫療口罩出售合約,專案小組在被告出貨銷售偽冒口罩前,即予查緝破獲,得以即時避免讓此等劣質兩偽冒口罩流出市面,影響國家防疫安全。
被告黃漢忠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涉嫌觸犯刑法第三三九條第一項之詐欺取財、商標法第九十五條第一款販售仿冒商標商品罪、刑法第二一六條、第二一0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藥事法第八十四條第一項之未經許可擅自製造醫療器材等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串證、滅證及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