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冠一審說明會 受災戶嘆不抱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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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團向維冠受災戶說明一審判賠情形。(記者黃文記攝)
 記者黃文記/永康報導
 四年前的0二0六強震,永康區的維冠金龍大樓倒塌,造成一百一十五位死亡及百餘位傷者的重大傷亡,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團協助部分受災戶向建商提告,求償逾五十億元,獲法院判賠四點五億元。法扶於十三日針對一審判賠召開說明會,與會受災戶多表明不上訴,直嘆依照目前的民、刑事究責,判賠金額「看得到、拿不到」,被告也難以得到真正應得的懲罰,「官司再打下去也無意義」。
 法扶律師團十三日在永康區崑山里活動中心舉行說明會,向震災受害人報告民事判決的內容,並受理是否要上訴的後續程序,以及相關諮詢等作業,共有四十多人出席。
 法扶律師團用心地為每位受災戶個別製作可獲得賠償的金額附表,方便理解,也分析是否要上訴的理由,提供參考,並聽取意見。律師王捷歆也說明建商林明輝在當時查扣的土地、田賦估價約九千二百一十萬元,保單則已分配給優先債權人,並無餘額,以及其他被告的財產狀況。
 在地震中痛失兩子的連晃汶出席說明會,聽取報告後,並未再多做諮詢,很快就離開。他受訪時感嘆,上訴也沒有什麼意義,小孩回不來,黑心建商也無法獲得重懲。連晃汶、陳淑怡夫婦災後成功生下一女,目前一家三口在歸仁附近租屋,等維冠大樓原址重建完成後,就會搬過去。
 在震災中都受傷,且痛失愛女的林武重、陳翊庭夫婦也參加說明會,表明不上訴,認為判賠金額看得到、拿不到,沒有實質意義。林武重夫婦災後生了一對龍鳳胎,他目前在路竹科學園區工作,一家四口努力拋開地震的陰影,「未來的日子還是要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