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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女友分屍有悔意 吳茂騰逃死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男子吳茂騰因不滿同居兩年多的張姓女友提分手,爭吵時將她勒死後支解分屍為七大塊,裝塑膠袋丟棄野外。台南地方法院三日宣判,法官認為吳坦承且有悔意,仍有可能教化,依殺人及毀壞屍體罪等判處無期徒刑,逃過一死。
張女現正上大學的兒子昨天得知殺人凶手判無期徒刑,表示會向母親上香稟告結果。他覺得吳茂騰已經沒有教化的可能,破案到現在從未跟他們家屬道過歉,而且不停地說謊,希望吳被判死。
一0八年一月廿四日,被害人張女的兒子向台南市警一分局報案,稱母親已失聯多日,警方除通報相關單位協尋外,並從調查跡證研判張女可能已遇害,馬上成立專案小組偵辦。警方於二月一日凌晨發現張女的自小客車停放於東區生產路附近的路段,勘察時發現車子已被清洗,再深入追查,發現張女的卅一歲男友吳茂騰曾使用過,涉案嫌疑重大,檢察官立即簽發拘票把吳拘提到案並搜索住處。
吳茂騰和四十三歲單親的張女同居兩年,一0七年十二月,吳有新女朋友,引發張女不滿。吳也因張女的工作關係偶會與異性客人外出或共同出遊,常為此吃醋,兩人常起口角。吳男到案後,坦承殺人棄屍,今年一月八日晚上在台南市東區崇明十三街租屋同居處,與張女發生爭吵,又因張女不願順從所求,執意與他人外出遊玩,即起殺意,先勒死,再以電線纏繞頸部,確認死亡後,再以鋸子將屍體支解裝袋後棄置巴克禮公園附近草叢及住處大樓垃圾集中處。
合議庭認為,吳茂騰犯殺人罪及毀損、遺棄屍體罪,行凶手段殘忍,對社會治安及家屬造成嚴重的傷害。但吳無前科且經警查獲後即坦認犯行,仍有教化可能,並無永久與世隔絕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