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殺上兵 槍手無期改判22年

 記者鄭伯勝/高雄報導
 海軍陸戰隊上兵何勝文前年六月一日在屏縣潮州鎮加油站遭槍擊誤殺案,開槍主嫌洪偉智一審遭判無期徒刑,經上訴後高雄高分院於十九日審結該案,法官認為洪偉智開槍是殺人間接故意,因此依殺人罪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改判他二十二年徒刑;另外主嫌之一的王念平依共同犯傷害罪累犯,判處徒刑一年十月。其餘共犯也分別被判處六月至一年不等徒刑。
 高雄高分院判決書指出,洪偉智因不滿何勝文當時好像要打電話求援,因此再度朝何勝文下半身射擊一槍後離去,主觀上屬於殺人間接故意,與原審認定洪偉智出於直接故意殺人不同,因此撤銷一審原判改判徒刑二十二年;而其他被告也分別與被害人家屬和解,因此予以減刑。
 前年六月一日深夜,主嫌之一王念平因與男子鄞子翔在網路發生衝突,二人相約談判,王念平以電話及通訊軟體糾集林銘宏等人,前往潮州找鄞子翔談判。
 隔天凌晨三時許,王念平等人的車隊行經潮州鎮延平路亞柏加油站時,由於何勝文所駕駛自小客車,與鄞男所駕駛的自小客車同是現代牌藍色自小客車而遭誤認,王等人隨即阻擋何勝文前進,並以球棒等物砸毀何勝文車輛,洪偉智則持手槍朝何勝文駕駛座的擋風玻璃射擊一槍。
 隨後王念平等人還將何勝文拖下車,持球棒等毆打,洪偉智則以左手掐住何勝文脖子,先對空鳴一槍,再以槍托朝何勝文前額頭揮擊數下,王念平等人行兇後發現何勝文並非鄞子翔人馬,眾人立即開車離開,繼續在潮州鎮內尋找鄞子翔下落,何勝文則因此傷重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