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政府應讓公視及民間媒體維持獨立自主

民進黨立委提案修正《公共電視法》,國民黨表示反對。(中央社)
 民進黨立委日前提案修正《公共電視法》,表面看來是為公視董監事難產解套,實際上恐讓公視完全變為政府掌控。這對完全執政的民進黨固然十分有利,卻會嚴重傷害公視獨立自主、為公共服務的精神。
 按現行公視法規定,公視董監事由行政院提名,提交由立法院推舉十一至十五名社會公正人士組成審查委員會審議,經四分之三以上多數同意後,由行政院長聘任。由於門檻甚高,歷屆董監事的產生都風波不斷,甚至難產,去年九月第六屆董監事任期屆滿,至今即尚未產生第七屆。
 公視董監事審查採取高門檻,主要目的是不讓公視變成由單一政黨掌控;不過同意門檻比司法院正副院長、大法官;考試院正副院長、考試委員;監察院正副院長、監察委員及審計長的同意權門檻還高,確實不無商榷的空間。然而,會造成現在這樣的困境,民進黨本身就難辭其咎。
 一九九七年制定公視法時,民進黨強調媒體要超越政黨,必須公正,因此審查委員會要由各政黨認定的公正人士出任;董監事審查同意門檻訂到四分之三以上的高標,也是民進黨促成。二0一二年國民黨執政時,由於公視董事難產,曾經研究是否要降低董監事同意門檻,當時的民進黨總召柯建銘說:「公視應還給公視」;二0一三年時任民進黨主席的蘇貞昌提到修公視法的時候,更強調董監事同意門檻降低,「要慎重討論,避免正中國民黨下懷」。這意味公視董監事的難產,民進黨本來就應該負很大的責任;民進黨如果坦承以往犯錯,並且積極凝聚社會共識,也未嘗沒有修法的空間。
 然而,此次民進黨既未跟在野黨協調,又未召開公聽會,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就任由委員提案修法,而其內容更是大開倒車。以往,公視董監事的通過與聘任採取高門檻,而民進黨立委草案卻規定公視董事由行政院長提名,僅需經立法院同意後即可聘任。換言之,如果這個修正案通過,公視董事會的組成,就完全由行政院長主導,只要過半立委同意就可過關。
 這樣的設計,或許能夠解決公視董監事難產的問題,但不經社會公正人士專業審查,而由立法院多數決定,公視董事會的成員勢必充滿政治性;加上董事長又由以往的董事互選改為行政院長指定,行政院長對公視的掌控,必然較現行制度更強。在體質發生重大改變的狀況下,公視如何維持獨立自主的地位?
 諷刺的是,民進黨在野時,擔心國民黨會「整碗捧去」,因此強力支持審查高門檻;如今民進黨全面執政,卻又千方百計想要「整碗捧去」,企圖降低門檻;當初民進黨高喊黨政軍退出媒體,如今黨政軍卻積極介入媒體,對媒體的箝制與操控,幾乎直追威權時代,這也就是外界批評民進黨「雙標」的最大原因。
 儘管這項草案日前已退回程序委員會,但民進黨會不會繼續闖關?誰都不敢保證。農田水利會長改為官派、農會理監事三分之一改為官派,「選不過就修法」、「攻不下就收編」的事例歷歷在目,公視變成公營事業又何嘗沒有可能?
 值得注意的是,未來幾個月將有一系列電視新聞台申請審查,包括東森亞洲新聞台、鏡電視台、中台灣生活網(台數科)排隊待審;尤其是十二月等待換照的中天新聞台,號稱獨立機關的NCC究竟會怎麼處置?會不會政治凌駕專業?外界都高度關切。深盼民進黨政府能讓媒體維持獨立自主的空間,讓媒體可以真正發揮為民喉舌、監督政府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