弒母割頭案 無罪判決撤銷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桃園市梁姓男子前年吸食毒品後與母吵架,竟將她殺害,並將頭顱從十二樓住處丟到一樓。一審判處無期徒刑,二審改判無罪,引發議論。最高法院認為仍有疑點未查明,二十九日將全案發回更審。
 最高法院昨日指出,梁男吸食的是新興中樞神經刺激物質「卡西酮」,台大醫院鑑定報告指出,梁男殺母時「不排除」是藥效最強時,但他同時吸安與卡西酮,是否因吸食卡西酮以致無辨識力,有待進一步鑑定,也須確認梁男犯案前吸毒的時間。
 最高院表示,梁男長期吸毒,包括安非他命與酗酒,是否因自行飲酒加上吸安、還是卡西酮毒性太強所致,梁男供稱自知長期吸毒導致行為錯亂,是否適用「原因自由行為」,仍須調查,因此將全案撤銷,發回高院更審。
 前年十月十八日下午六時許,梁男(三十四歲)在桃園市中壢區陸光六街的十二樓住處,與母親發生衝突,竟持菜刀追砍三十七刀致死。後來又持開山刀砍斷頭顱、左手腕,將頭顱及鍋碗、雨傘、記事本等,丟至社區一樓中庭。
 警方獲報後破門而入,發現梁母慘死屋內,扣得作案用的凶刀。梁男到案後,供稱案發前兩、三天有吸毒、喝酒,發生什麼事已不記得了。
 一審桃園地院指梁男因安非他命中毒有精神障礙而殺母,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無期徒刑。二審高院認為,梁男因施用毒品而喪失辨識能力,逆轉改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