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施春瑛/台南報導
育兒津貼新制從八月一日起上路,台南市教育局表示,這一個月來共已有近三萬名幼兒家長申辦完成,估計大約還有五千名尚未申請,提醒家有二至四歲幼兒者,儘快持申請表、申請人及幼兒身分證明文件及郵局帳戶影本,以郵寄或親至公所辦理。
最近區公所接到不少家長詢問,小孩滿四歲了還能不能領育兒津貼?教育局表示,只要符合生理年齡滿兩歲至未滿五歲學齡(尚未念幼兒園大班)之幼兒父母雙方或監護人,綜合所得稅率未達百分之二十,且未正在領取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未正在就讀公立、非營利、準公共幼兒園、社區或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及特教學校,亦未接受政府公費安置收容者,即可申請,在家自行照顧幼兒或請保母照顧也可請領。
教育局指出,台南市預估可申請二至四育兒津貼的人數大約三萬五千名,目前已有近三萬人申請,所以大約仍有五千人尚未申請,提醒符合資格的家長應儘速申請,以確保權益。
教育局表示,經審核確認符合資格的幼兒,教育局將自受理申請的下個月起,按月於每月月底前撥付前一個月的育兒津貼至申請人指定的帳戶,僅需申辦一次。要特別提醒家長,今年八月以後符合申請資格者,必須在九月三十日之前提出申請,才可以獲得自八月起的補助,若十月一日以後才申請,就只能領取當月份及之後的補助。
此外,如果先前已請領零至二歲育兒津貼,在區公所已登記有案者就無需再重新申請,區公所會在審核完畢後寄發通知至幼兒戶籍地址。但如果在今年七月一日前,已停止領取零至二歲育兒津貼或領取的是每月六千元的托育準公共化服務補助者,則須重新申請。另一方面,如幼兒中途就讀公共化或準公共幼兒園,且該月份就讀日數為十五日以下者,該月份仍可請領育兒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