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Views
境外資金匯回專法會視變化調整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境外資金匯回專法明年將屆滿,實際匯回的資金逾新台幣二千一百億元,財政部八日籲請台商,資金專法還有一年的時間,希望台商利用時間趕快做組織調整及因應,至於資金專法是否延期,會視國際情勢變化做必要調整。
財政部昨日在行政院會報告境外資金回台成果,從去年八月十五日起施行境外資金專法,引導海外台商將資金匯回台灣投資產業,截至今年九月底為止,存入專戶的金額有二千一百五十七億元,超出預估值八百億元。
蘇貞昌裁示,請財政部、經濟部、金管會及央行賡續透過多元管道積極宣導,在明年八月十四日資金專法施行期滿前,持續呼籲台商把握租稅優惠期匯回資金,促成更多境外資金回台投資。
財政部次長李慶華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表示,資金專法還有一年的時間,希望台商利用這一年時間,趕快做組織調整及因應。
李慶華指出,境外資金匯回專法屆期之前,要不要做相關評估、有沒有延期打算,財政部、經濟部、金管會及中央銀行都會密切關注國際情勢變化,有必要的時候會做適時調整。
財政部統計,境外資金匯回以個人案件較多,占了七成。李慶華說明,以往個人資金匯回台灣需要課徵百分之二十的稅,但資金專法不論海外所得或資金都享有優惠稅率,提供個人資金匯回的誘因。
李慶華表示,個人匯回資金來源前三名是香港、新加坡及美國,香港最多,占八成二,研判與香港情勢變化有關,台商藉由專法重新做資金配置;營利事業匯回來源以境外被投資事業的OBU帳戶最多,占七成四,其次是新加坡、第三名是英屬維京群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