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廚房進駐大樓 住戶反彈

 記者吳靈芬/台北報導
 某美商在北市信義路四段住宅大樓承租地下室經營共享廚房,計畫設置卅一個廚房並設一三0個爐火,由於地下室佈滿瓦斯管線,民進黨議員簡舒培及國民黨議員羅智強十三日上午不約而同前往會勘,建管處表示,將暫時管制不讓業者舉辦竣工,且商業處則會做行業別認定。 
 該大樓地下室由業者承租經營共享廚房,總使用面積六九六點七二平方公尺,但座位區僅六十點六九多平方公尺,佔比不到一成,完工後預計會有卅一個廚房、一三0個爐火設備,業者向北市建管處申請室內裝修許可獲准,施工日期自八月十日預計明年二月。
簡舒培表示,建管處認定該地時,竟以餐廳來核准設立,卅一個廚房等於餐廳嗎?希望政府考量住戶優良生活品質,且該行業是否適合設在該大樓地下室有待商榷。
 大樓主委陳宗鵠也表示,地下室有高達一三0多個明火運轉,樓上居民生命財產全置於險境,且排出的油煙、清潔劑等也會嚴重影響住戶健康,共享廚房應屬食物製造工廠,須設於工業區內,全體住戶都反對進駐大樓。
 業者現場人員說,經營類似美食街的餐廳型態,相關消防、排煙皆按規辦理,也考量不影響居民作息,絕不可能廿四小時營運,認為住戶有誤會。
 稍後到場的羅智強表示,如果家裡樓下有一百多個爐火,有人敢住嗎?這是嚴肅且嚴重的問題,中央與地方都該扛責,如果不能釐清定性與屬性就沒辦法有管理配套。
 北市建管處副處長虞積學表示,該地下室在一九九0年已變更成餐廳,今年八月申請許可,申請用途也是餐廳,目前法規並未有廚房與座位區的比例限制,此經營型態是否有違一般餐廳經營,或屬中央廚房,仍要請商業處及產發局認定經營型態,在法律適用尚未釐清前暫管制,也呼籲業者營業類型有疑慮,是否考慮暫緩施工,以免造成損失。
 北市商業處商管科長牟季嫻則說,此案例從室內裝修圖看來,廚房與爐具數量與座位區比例不相當,此部分有疑慮,正與中央討論中應歸屬在哪個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