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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豐站場改建傳弊 台鐵2官員遭約談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灣鐵路管理局十二年前辦理「台鐵捷運化計畫(新豐站站場改建工程土建部分)」招標案,明知國恭營造已得標並施工,但時任周姓台北工務段長等人卻片面解約,重新讓華盛營造得標,涉嫌圖利華盛。檢調二十二日搜索周男處所等處,並約談周男、林姓承辦人及建築師等人到案,全案依貪汙罪嫌偵辦。
 檢調指出,台鐵局為配合捷運化的新竹新豐車站改建工程,土木建築部分於民國九十七年四月由國恭營造公司以一億九百八十萬元得標,並且開始施工。
 但周姓段長及林姓承辦人卻於次年十月片面中止契約,於同年十二月以二期工程重新招標,由華盛營造以一億元得標。
 國恭已完成部分施工進度,但周、林重新招標時,沒有扣除已完工的部分,涉以不實預算書執行招標案,華盛營造免除部分施工成本,因此獲取約五百萬元利益。且新豐車站完工後,負責監造的盧姓建築師卻未對已施工重複計價的部分提出意見,予以驗收過關。
 台北地檢署二十二日指揮調查局桃園市調處,依貪汙的浮報價額罪嫌,兵分十五路搜索周男等人的辦公室及住處,並將周、林、盧及華盛蘇姓董事長等人約談到案,全案漏夜訊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