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文欽/高雄報導
高雄市府為健全都市發展,劃設學校預定地,惟部分校地低度利用或遭占用等,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建議市府審慎評估學校預定地保留之必要性,覈實規劃活化措施積極處理,良善公產之使用管理。
經統計,截至今年六月底止,高雄市未開闢興建之學校預定地,依來源區分計有市地重劃十九處、區段徵收十六處、接管四處及一般徵收十二處,合計五十一處,面積一百廿五餘公頃、總價值近四百億元。
高雄市審計處表示,近年因少子女化問題,市立國民中小學學生人數呈逐年減少趨勢,應通盤審慎評估學校預定地保留之必要性,並覈實規劃活化措施,避免公有土地低度利用或長期閒置,影響土地使用效能。
高雄市審計處指出,為增進公產使用效益,標租暫未使用之學校預定地,惟標租後復要求履行未納入招租規範事項,衍生承租人疑義而遲未訂定契約,允宜積極協調妥處,以實現公產效益。
高雄市審計處說,徵收取得之學校預定地,部分遭民眾占用,允應依規定積極處理,以維公產權益。另,委請專責廠商維護學校預定地環境清潔,惟履約品質仍待督促加強等情事,也應檢討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