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中閔被控違法兼職 公懲會今宣判

中央社/台北一日電
台大校長管中閔被控涉違法兼職案,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日前辯論終結,將於明天下午三時宣判。
管中閔案是公懲會首次主動公開審理的案件,日前開庭由管中閔律師團與監察院代表就六項法律爭點進行辯論攻防,包括銓敘部對於公務員兼差的行政規則有何拘束力,有無違反憲法保障的公務員言論自由等,以釐清管中閔是否涉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等規定。
管中閔在庭上表示,引用媒體人陳朝平文章指出,上自當今總統,下自部會首長,這些人當年無論在教職、公職,都曾被邀稿撰寫社論。
管中閔庭外表示,他只是口頭被邀稿,雙方並沒有簽約,沒有兼職可言,被邀稿的人並非他一人,他可以決定是否撰稿,對方收稿也自行決定是否刊出,監察院至今提不出哪些社論是他寫的,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但監察院卻是「深文周納」與「羅織構陷」來入他於罪;他只是一個讀書人,在政治迫害下,沒有還手之力,希望司法還他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