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誘騙少女拍裸照 和解給緩刑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就讀大學二年級的吳姓男子在網路變身「姐姐」,結識國中少女並以指導瘦身、豐胸為由,誘騙少女自拍裸露胸部及下體影片供他觀賞。法院判他兩年,考量他仍在學並與被害人和解,賠償七十萬元,決定給他緩刑自新。
 住新北市的吳姓男子於二0一八年十一月八日,在住處以手機上網並匿名以李姓女子身分,認識一名十五歲少女,在聊天過程中,吳男提及瘦身、練身材等話題,令少女誤以為對方是「姐姐」。吳男問少女身材好不好,想不想變瘦,並稱「姐姐教你拍照?衣服跟褲子不要穿、姐姐看看你現在的身材、可以教你練身材」、「妹妹想胸變大嗎?左手錄影姐姐看看…」,吳男與少女一來一往,引誘少女落入圈套。
 吳男從二0一八年十一月十日起至同年十二十九日,前後五次要求少女拍攝胸部及下體猥褻影片給他觀看,直至吳要求少女拍尿尿中的猥褻影片後回傳,少女才察覺有異而未得逞,事後家人報警查獲。
 法官庭認為,吳男行為時剛滿十八歲,還是學生,年輕而無社會經驗,一時衝動而犯案,念其初犯且始終坦承,已知悔悟並與少女與家人和解,被害人也表示宥恕之意,讓他緩刑五年,並支付十萬元,接受法治教育三場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