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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女全裸被捉姦 王傳家無罪確定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前職棒球星王傳家與杜姓女球迷婚外情、被控妨害家庭案,仍認定王妻提供的蒐證影片內容通姦事證不足,九日駁回檢方上訴,維持兩人無罪判決。全案確定。
 高院合議庭指出,王傳家與杜女均僅脫光衣服共處一室,並無性器接合性交的證據,不符刑法通姦罪的構成要件,因此仍判決兩人無罪。此外,王傳家律師主張刑法通姦罪違憲,但合議庭表示大法官並未宣告刑法二三九條通姦罪有違憲。
 據了解,王傳家與胡姓妻子日前已經達成協議離婚,胡女撤回所有民、刑事案件,但因本案因係屬二審不能撤回,高院並於昨日作出判決。
 前年十一月四日凌晨,王妻在徵信社與警方陪同下,前往新北市三峽台北大學附近出租套房捉姦,王妻等人進入杜女承租的套房內蒐證,眼見丈夫與杜女赤裸在床邊,夫妻爆發口角,杜女趁亂穿衣後離去。
 王妻後來持蒐證畫面提告,但因未拍到兩人性器接合,也未扣到沾有體液的衛生紙團或床單,檢方不起訴。王妻不服、聲請再議,檢方再度偵查後,認為兩人共處一室、全裸等,予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