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劉承武日前出席新北市某社區的住戶管理委員會時咆哮,影片並被公開。北檢調查發現,劉當天未請假、違失明確,移請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議處。檢審會二十日開會後,決議對劉承武作出書面警告處分。
劉承武十月間遭指控違規擔任社區管委會主委,且疑任建商「門神」,護航瑕疵點交,並在管委會中暴走咆哮住戶等。法務部長蔡清祥獲知後指其「惡行惡狀,實在不應該」。
北檢調查後,認定劉承武涉及的缺失包括未經核准兼任管委會主委,且在開會時對住戶咆哮,他參加四次住戶管理委員會會議都沒有請假、曠職十二小時,隨即函請檢審會議處。
檢審會昨日開會討論劉承武的懲處。劉承武親自出席答辯,他承認相關違失,並向全體委員認錯、致歉,建議檢審會對自己從重議處,例如記過,讓他不能領取年終獎金,並將他的年度職務評定為「不良好」。
檢審委員討論後,認定兼職主委、咆哮住戶、擅離職守三個違失成立,且屬一體的違失事實,所有委員一致通過懲處成立,決議對劉承武作出警告的書面處分,並將報請部長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