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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境查獲萊豬僅銷毀 時力:應落實裁罰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立法院時代力量黨團二十六日質疑,衛福部現行邊境管理查驗到含萊劑豬肉進口廠商,僅銷毀不罰鍰,要求衛福部應落實現有法規賦予的裁罰手段,自源頭做好把關,並要求將主管法規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子法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中,有關「輸入」的定義一致。
黨團總召邱顯智表示,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進口肉品的動物用藥超過一定容許量時,就該依同法處以六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鍰,但經函詢衛福部,發現衛福部長年以來只依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進行退運或銷毀處置,令人訝異。
邱顯智指出,目前所有肉品進口僅有百分之四的邊境查驗率情況下,豬肉查到含萊克多巴胺又僅退運或銷毀,對部分業者而言心存不會被查驗到,所以就進口超出動物用藥殘留標準產品的僥倖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