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否認丁怡銘應訊享特權

 記者周閩生/台北報導
 針對丁怡銘二十九日到中正一分局製作筆錄卻傳出分局給予特權待遇外,刑事局也被指派員陪同應訊,為此,刑事局三十日表示,刑事局是派員製作丁的筆錄而非陪他應訊,分局長陳明志也否認丁享特權。
 丁怡銘因牛肉麵失言辭去行政院發言人一職,但有台北市議員則是向台北地檢署告發丁散佈假消息,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遂行文台北市警中正一分局傳喚丁怡銘作筆錄,中正一分局則是依法開出傳喚通知單,請丁怡銘在二十九日下午到分局應訊。
 不料,已不具公職且是被告身分的丁怡銘座車直接進入分局地下停車場,躲避媒體拍攝,接著又傳出分局長陳明志配合「巧扮」成丁模樣搭車離開吸引媒體跟拍,用調虎離山計掩護丁離開分局。
 針對外界種種質疑,陳明志出面說明表示,丁怡銘是自己來警局也是自行離去,因分局假日上班人數較少,民眾若到警局洽公,分局都會提供停車需求,才會讓丁的車開進警局停車場,這在以往就有先例,並沒有特別給丁方便,另外有關配合丁掩護他離開分局、躲媒體鏡頭,更是無稽之談和揣測。
刑事局也發出新聞稿澄清說,偵七大隊大隊長黃水願先前電告中正第一分局偵查隊承辦小隊長陳明誼告知刑事局長也有交查該案,如有通知丁前發言人到案說明,請通知刑事局偵七大隊,將派員前往偵詢,所以偵七大隊知中正一分局傳訊丁怡銘後,便在同日派員前往偵詢,絕非陪同丁前往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