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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打炒房 今討論地政三法
本報記者綜合報導
行政院日前宣示打炒房決心,行政院會十(今)日將討論實價登錄二點0修法,將成交案件的門牌或地號完整揭露,預售屋簽約後卅天內,也要即時登錄,更加重申報登錄資訊不實的罰則,經處罰仍未改正者,最高可罰七十五萬元。
行政院日前提出五大招打炒房,為完備相關法律,行政院院會今將討論「實價登錄地政三法」,包括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修正草案。
為促進申報登錄資訊更為透明、正確,草案修正,實價登錄個案資訊將從現行卅戶為一單位,改為逐戶登錄,將成交案件的門牌或地號完整揭露,並溯及已揭露案件,另增訂地方主管機關查核權及查核範圍相關規定。
草案中也增訂,自行銷售預售屋者,應在銷售前以書面報請所在地主管機關備查並應在簽訂買賣契約書日起三十天內申報登錄。
為遏止當事人刻意利用資訊缺乏或不實炒作哄抬情事,草案中對於屢不改正者,也修法加重罰鍰額度。現行申報登錄資訊不實者,處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罰;草案增訂經處罰三次仍未改正者,按次處十五萬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草案也增訂,違反自行銷售預售屋申報登錄規定、規避、妨礙或拒絕查核,及違反自行銷售預售屋前應報備查規定的罰則。
此外,行政院會也將討論「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恢復將個人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計入最低稅負制課稅,壓縮租稅規避空間,以健全稅制公平。
據悉,為避免影響新創籌資,條例擬給予新創五年緩衝期,五年內有獲利、移轉持股可不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課稅,促進新創等產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