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台灣每年有許多食品向食藥署申請小綠人標章,但每案流程到審查完畢至少需花1年時間。為此,食藥署25日宣布修正相關規定,未來審查至少能縮短2個月,新制預計明年元旦實施。
衛福部昨日發布修正「健康食品申請許可辦法」,修正初、複審補件規定、救濟方式及其申復機制、必要時得辦理實地查核、產品檢驗與案件審查可同步進行,藉以提升申請案送件品質及審查效率,讓具有科學實證的優質產品及早取得健康食品(小綠人)標章。
食藥署指出,這次修正重點,將初、複審的補件時間,從原本各2個月,調整為各1個月,並維持必要時得申請延長1個月之規定;且明訂初、複審補件次數,各以1次為限。
此外,也提供初、複審駁回案件,6個月內可先提出1次申復之救濟機制。審查得視實際需要進行實地查核;且產品檢驗與案件審查可同步進行,縮短案件辦理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