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綜合報導
內政部廿五日表示,一0八年六月公告施行包租、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目前也與地方政府合作積極宣導業者遵守規定,並進行契約查核與輔導改善;對於不改善的業者,依消保法最高可處卅萬元罰鍰。
截至今年十一月底,全國已有八百一十九家合法包租代管業者,內政部指出,台北市政府日前公布轉租契約抽查結果,唯一契約完全合格者,為內政部社會住宅的包租代管業者,其餘不合格業者的違規情形,主要為契約未完整揭示建物詳細資訊,導致使用範圍不明;未載明相關費用如管理費及支付方式,導致計算爭議;以及未記載提前終止租約應先期通知等,經輔導後已全部改正完畢。
內政部表示,凡經營包租業者使用的契約,都應符合內政部公告的契約規定。未來將督請租賃住宅服務業全聯會加強督導業者應遵循規定,並提升從業人員專業服務品質。
內政部將持續與地方合作積極辦理契約查核與輔導,並加強相關契約規定宣導,呼籲包租代管業者應自主檢查契約內容,避免違規遭受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