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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澎區行車事故鑑定會可望遷址屏東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立委鍾佳濱提出預算凍結案,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將屏澎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由高雄市鳳山移至屏東縣,以利縣民洽公。鍾佳濱十五日邀公路總局副局長黃運貴商談,黃運貴允諾會朝設在屏東監理站努力。
原台灣省高屏澎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設於高雄市鳳山區,受理高雄縣、屏東縣、澎湖縣內行車事故案件鑑定事宜,高雄縣市合併後,管轄區重新劃分。
該會調整為僅受理屏東、澎湖縣行車事故案件鑑定,並更名為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區監理所屏澎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會址仍設於鳳山原址。由於屏澎區鑑定會受理澎湖縣行車事故案件通常採取視訊鑑定,故需前往鑑定會議者主要是屏東縣民。
鍾佳濱表示,屏東縣去年計有六百多件行車事故申請鑑定,每年約有上千縣民為出席鑑定會議進行陳述,奔波往返高屏費時不便,因此他向交通委員會提出預算凍結案,凍結監理業務事務費的十分之一,共四千一百多萬元,要求公路總局洽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尋覓閒置辦公廳舍或適當場所,於屏東縣內設置屏澎區鑑定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