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美術家邀請展徵選活動

記者謝國金/苗栗報導

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辦理「110年苗栗縣美術家邀請展」徵選活動,自1月11日起至1月25日下午5時止受理申請,於受理日期截止前寄達或親送達至文觀局展演藝術科,逾期恕不受理,相關申請辦法及文件可至文觀局官網首頁/便民服務/表單下載使用(https://www.mlc.gov.tw/home.aspx)。

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辦理「苗栗縣美術家邀請展」,每年均透過公開徵選,選出1位縣籍藝術家,由相關類別專家學者組成委員會公正評審,入選後由文觀局辦理個展1場及編印專輯出版;主要為鼓勵苗栗縣美術家之藝術創作,促進地方藝術文化發展。

徵選參加對象:凡現居住苗栗縣5年以上或旅居外地之縣籍藝術工作者,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請務必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並經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一、有傑出表現且持續創作,曾獲公立機構邀請個人展出者。二、曾參加國際性競賽獲得殊榮者或代表國家參加國際性重要美術活動,受國家肯定者。三、國內大專院校美術科系教授、副教授,備有證明文件者。四、曾參加苗栗美展或其他縣市政府(文化局)主辦之美展,累計3次以上獲前三名者。五、苗栗縣美術名家年展邀請藝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