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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背書 大彰化西南離岸風電環差 過關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行政院環保署六日召開環評會議審查大彰化西南離岸風電環差案。環評委員在風機安全系數上有長時間討論,但經濟部能源局表示已有完整程序,承諾「能源局願意跳出來承擔」,最後該案通過審查。
環保署昨日召開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三九0次會議,審查「大彰化西南離岸風力發電計畫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
開發單位、沃旭能源表示,這次主要變更項目為風機基礎管架與基樁重量及海床面防淘刷保護面積、離岸變電站基樁設計及海床面防淘刷保護面積,以確保基礎結構安全性。
此次會議中,針對風機間距及安全系數有長時間討論。其中在風機間距部分,由於說是五百至七百公尺,但有環評委員希望能比照中能離岸風電環差案,確保間距達七百公尺,不要與其他風場差距太大。
對於間距部分,開發單位解釋,最初就選裝置容量最小的八MW機組,也符合當初政策環評的要求,並已劃設出鳥類飛行廊道;安全系數部分則是在極端條件下進行估算。
開發單位強調,風機本身已依能源局公布Class T的風力機等級(十分鐘平均風速達每秒五十七公尺,相當於十七級風的強烈颱風)進行設計,高於蘇迪勒當時每秒五十公尺風力強度,且獲得國際認證機構認證。
最後環委同意安全系數回歸能源局把關,也未將風機間距列入建議事項;另外會議中要求開發單位要在網站公開完整環境監測報告,該案通過大會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