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
高雄市在去年十二月中旬發生一起劫車事件,鄒女(72年次)將自小客車停在林森一路上未熄火,即下車買麵,突然,李男(70年次)趁機上車,在發動車輛的當下,鄒女發現有異,也立即上副駕駛座,就在車上,與李男僵持了七分鐘,李男表示要錢,雙方並討價還價,後來李男要了五百元後開車門逃逸,警方獲報,也在十六分鐘後,在中正四路63巷內發現李嫌行蹤,並立即上前逮捕,全案警詢後依搶奪罪嫌移送偵辦。
事件是發生在一0九年十二月十日下午一時二十九分許,李男涉嫌將鄒女停放在林森一路上的車子開走,當時在車邊滑手機的李女發現後,因為車內還有剛領到的二十萬貨款,她立即由另一邊副駕駛座上車,李嫌隨即將車輛開走,並一路開至民主路後下車徒步逃逸。
鄒女事後公布與歹徒在車上討價還價的對話錄音,李男表示是被人追趕,要躲一下,鄒女則表示要給他二百元,請李男放了她的車子。李男說二百太少,要二、三千。鄒女表示,身上沒有錢。李男說,「那你給我五百塊就好」,鄒女說,我剛才買了麵,這邊只剩四百多塊,雙方就這麼一你言我一句,但是鄒女給了李男四百塊,李男還是不願意下車,鄒女發現李男身上並沒有帶攻擊的武器,於是抓狂的罵他,要他下車,一直開到民主路時,李男終於開門下車逃逸,並把鄒女的手機放到地上,臨走前還說了句「謝謝!」。
新興分局獲報後,立即刻調閱監視器掌握嫌犯特徵,動員警力發動攔截圍捕,隨即於中正四路63巷內發現李嫌行蹤,並立即上前逮捕。
新興分局偵查隊長林宗賢呼籲民眾,臨時停車,別圖一時方便,沒拔鑰匙或熄火就離開,避免成為歹徒的目標。不論是業者或是民眾,都應該隨時注意身邊財物是否處於安全範圍內,以免有心之人趁隙而入,而造成重大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