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首波開罰六十五個未財報的政黨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內政部指出,針對至今未申報一0七年度財務或未完成補正的政黨,昨(二)日已寄出首波六十五個政黨的處分書,其中未完成補正的政黨罰鍰二十萬元,未申報的政黨罰鍰一百萬元。
依內政部統計,今年應辦理一0七年度財務申報的政黨共二百八十九個,已申報的有一百八十六個政黨,合格者一百七十一個、尚待補正者十個,補正後仍不合格的五個,剩餘一百零三個政黨未申報。
內政部昨日首波開罰其中六十五個未申報財務的政黨,在完成送達相關程序後,所有未完成財務申報的政黨,都將會依法開罰。
內政部表示,政黨依法從事政治活動,可收取政治獻金,其財務公開透明相當重要,更應守法,先前已多次函請政黨依規定辦理,並於今年六月二十八日發函,限期於七月三十一日前補正,因此針對未依限完成財務申報義務的政黨,依法開罰。
依政黨法規定,政黨應於每年五月三十一日前,向內政部提出上一年度財產及財務狀況決算書表,若不申報,經通知限期申報仍未申報者,可處一百萬至五百萬罰鍰。經通知限期補正而未補正,或補正後仍不符規定,可處二十萬到一百萬,並得按次處罰。
內政部表示,考量政黨法前年十二月六日公佈施行,政府基於輔導立場,去年政黨在申報一0六年財報時,依政黨審議會決議,給予緩衝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