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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師培訓喝酒鬧事 判賠華航194萬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許姓男子六年前獲中華航空送到美國飛行學校進行機師培訓,期間卻出現在寢室喝酒喧鬧及與駐衛警衝突,甚至複製學習心得,遭華航終止職前訓練,並提訟求償訓練費、違約金等。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判決許男應給付一百九十四萬餘元。
民國一0四年六月,許男獲華航派送到美國飛行學校受機師訓練,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卻在寢室飲酒喧嘩及抽菸,並與學校駐衛警發生不當肢體接觸,違反相關規定。
華航指出,依規定足以將許男退訓,但公司從寬給予自新機會,不料許男於次年一月至三月間的學習心得月報告,竟出現一模一樣的內容,顯見學習態度輕忽,缺乏飛行員紀律,依職前訓練協議書終止許男職前訓練,提訟要求賠償相關費用三百七十四萬餘元。
許男答辯,耶誕節飲酒事件華航已處罰他停飛兩週,不得再以此作為終止契約的事由,他的學習心得月報告內容並沒有相同,且心得報告與飛行員的專業技術、紀律及飛行安全沒有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