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春節收費 原運價再加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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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加成期間搭乘南市計程車,將按原運價再加收五十元。 (記者吳孟珉攝)

記者吳孟珉∕台南報導

市府交通局一日表示,台南市計程車春節加成期間自國曆七日凌晨零時起至十六日夜間十二時止,即農曆除夕前四日至大年初五,除分別依平常日之日、夜間運價(夜間二十三時至凌晨六時加二成)計費外,全天將依原運價再多加五十元,現行計費表均內建有春節加成功能,民眾逕依表面所示金額支付車資。

春節假期,市民往返外地工作地點或外出訪友拜年踏青的機會增多,民眾利用計程車的機會也大為增加,為免少數不肖業者藉機加價收費,造成消費者損失,市政府特別統一規定加價標準,交通局強調,春節期間搭乘計程車僅起跳金額較平常日多出五十元,以維護市場秩序和市民權益。

為督促計程車業者遵守計程車收費規定,交通局也請民眾共同監督計程車業者,下車請向駕駛索取乘車證明外,若有不依規定收費、擅自加價、故意繞道或拒載短程等情形,可記下車號、搭車時間、駕駛姓名等詳細資訊,向下列機關申訴:市民服務熱線:一九九九。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二六二九二九二或一一0。台南市公共運輸處:二二三0三三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