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行署非洲豬瘟罰鍰專案強力執法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為貫徹防治非洲豬瘟的決心,行政執行署實施「強力執行非洲豬瘟罰鍰案件專案」,全國十三個分署三日同步分赴五十二處所現場執行,包括查封土地三筆、建物五間、汽車三輛、機車四台、限制出境十七人,展現強制執行決心。

執行署指出,各分署強力執行專案下,成果豐碩。一名彰化縣鹿港鎮的王姓義務人,前年五月與妻子從中國大陸廣州搭機返台,攜帶兩盒名產「雞仔餅」入境,不知裡面混有豬肉,遭罰二十萬元。王男對海關沒提醒就裁罰不斷埋怨,但仍勸導下一次繳清罰款。

另一名台南市歸仁區新住民范姓義務人,前年自越南攜帶豬肉製品火腿腸入境時,未申請檢疫,遭裁罰二十萬元,執行人員至范女住處扣得機車一台,交由范女保管,並同意分期繳納,每月繳三千元。

家住高雄市前金區的吳姓義務人去年一月底自香港搭機入境,攜帶豬肉腸麵包一包,未向檢疫機關申請檢疫,被裁罰二十萬元。吳雖辦理分期,但還有十三萬元未繳。高雄分署昨日將吳名下位中華三路的房子查封,若仍未繳納將擇期拍賣。

另一名桃園市的潘姓義務人,執行人員於昨日清晨六時三十分即前往其家中,查封重型機車一台,已申請分六期繳納,並當場繳納第一期款項一萬元。

台北市從事社區清潔工作的單親媽媽,為列冊的低收入戶,雖有繳款意願,但每月所得有限,執行人員採取寬緩執行措施,她已辦理分期繳納。

行政執行署指出,對於防疫及非洲豬瘟罰鍰案件,一向秉持與衛生福利部等單位合作的態度,堅決強力執行罰鍰案件。如因經濟困難,無法一次繳清罰鍰者,可申請分期繳納。

執行署呼籲,國人防疫千萬別鬆懈,應提醒海外親友入境時勿攜帶豬肉製品,也不要郵寄豬肉製品包裹,以免被重罰,以善盡國民守法的義務,守護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