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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居檢讓男友過夜 中市重罰20萬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台中市南屯區一位女子一月二十六日自中國大陸返台,居家檢疫期間兩度讓男友到住所探視過夜,嚴重違反防疫規定,市府依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重罰二十萬元罰鍰;此外,其男友雖非居家檢疫者,但遭查出是名醫師,衛生局已通知服務單位加強消毒,要求暫停上班自主健康管理,目前一採陰性,二採同樣陰性才可恢復上班。
台中市長盧秀燕嚴厲斥責該名女子不顧防疫安全,兩度讓男友陪住,盧提到,防疫期間,國人們小心謹慎地防疫,市府定期召開防疫會議,邀集專業醫師學者集思廣益、苦口婆心地宣導,仍有民眾違反規定、心存僥倖,造成疫情傳播風險,違反中央「一人一戶」規定,必定嚴懲重罰,絕不寬貸。
衛生局說明,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規定,自一月十五日起居家檢疫者必須要「一人一戶」,違者可依特別條例處十萬元至一百萬元罰緩,根據區公所現場訪查並調閱監視器發現,這名女子入境後連續兩天讓男友進入住所陪住,造成社區疫情傳播風險大增,違規情節重大,衛生局依特別條例加重處以二十萬元罰鍰;此外,其男友現已要求暫停上班,目前一採陰性,待自主管理七天期滿將再進行二採,同樣陰性才可恢復上班。
據透露,違反居家檢疫的這名女子,遭查出男友是名醫師,台中市府已派人前往其服務單位進行消毒;至於醫師是否會被處罰,將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處理。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去年十二月祭出新冠肺炎「秋冬防疫專案」,一名婦女不聽勸阻,沒有配戴口罩入廟參拜,屏東縣衛生局依法開出秋冬專案的首張三千元罰單。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去年十二月一日起,強制要求民眾進入八大類場所應配戴口罩,違者經勸導不聽,可處新台幣三千至一萬五千元罰鍰。
屏東縣衛生局日前接獲萬巒鄉某廟宇檢舉指出,一月廿七日上午,一名婦女無配戴口罩到該廟參拜,廟方人員多次提醒卻仍不願配合,廟方向縣府單位檢舉。
衛生局接獲舉報經確認後發現違規事實,依「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開罰該名婦女三千元;這也是屏東縣府在秋冬專案開出的首張罰單。
屏東縣府提醒,依指揮中心公告,從去年十二月一日起,民眾進入「醫療照護、大眾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等八大類場所要配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