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宜蘭縣警局羅東分局已辭職的警員陳喬庭因債務壓力,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向兩名被害人誆騙七十七萬元,東窗事發後離職,全案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函送法辦,宜蘭地檢署九日開偵查庭,召傳喚陳到案說明,檢察官訊後諭知三十萬元交保。
陳喬庭於上個月執行護鈔專案,一名陳姓老翁到銀行提領四十萬元,陳假意護送對方回家,騙說錢放在家中不安全,交給他代為保管,若要用錢可到派出所領取,被害人把錢給了陳員。
陳喬庭於受理林姓婦人詐騙案,訛騙林婦匯三十萬元到他戶頭,藉此誘騙嫌犯上鉤,再以追捕犯人撞壞車子,要求再匯七萬元,詐騙婦人三十七萬元。
案發後,陳喬庭主動辭職,警方隨即簽准並於二月三日生效,而他與同是警察的妻子也辦妥離婚。
據了解,陳喬庭背負七百多萬元房貸、一百餘萬元信貸,疑因需款孔急鋌而走險,被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函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