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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離家20年病逝 苗社工助落葉歸根
記者葉蒼秀∕苗栗報導
過年是家家戶戶團聚的日子,在外地無論是工作或是求學的族群,都會想回家與家人親友團聚;一名離家二十多年後往生的女病患,經衛生福利部苗栗醫院多方努力,終於在春節前夕,協助她踏上回家的路,圓滿了她的遺願,苗醫工作人員備感欣慰。
衛福部苗栗醫院社會工作室主任徐慧琪表示,看似年約六十歲的該名女病患,在去年十二月中旬由救護車送至苗醫急診室,由於病患隱瞞姓名,於臨終前一週才告知院方真實身分,而後苗醫社工人員幾經努力,才得以順利讓其家人在年前領回安葬。
徐主任說,病患到院急診時,身上無任何身分證明文件。苗醫社工人員介入關懷與協助,多次與病患會談,病患含淚握著社工室徐主任的手表示,其原生家庭破碎,婚後離家,雖有子女,但愧對家人,不願自己因為生病才認親,拖累子女,請求社工不要追問,確認病患身份一事,再次陷入困境。
病患過去獨自在銅鑼鄉租屋生活二十多年,在餐飲店打工,手機與機車等均是他人名義申請購買,沒有投保勞健保,也找不到任何身分證明文件,對於病患過去發生什麼事情,需要隱姓埋名,獨自生活二十多年,令人困惑;但苗醫照顧病患的工作,未因此停止。
由於病患住院後拒絕所有治療,身體每況愈下,無求生意念,專科護理師及社工詢問病患後事該如何安排,病患思考了兩天後才說出自己的基本資料,希望死後能由子女接回安葬;院方再次透過警方協助下,了解病患五十七歲、設籍南部,育有一子一女;院方擬進一步協助病患申請身分證,並聯繫病患子女,子女告知社工,其祖父母、父親均已去世,母親在其就讀幼稚園時離家,二十多年未見,無探視意願。
今年初該名患者因病去世,醫院再次通知其子女,但子女表示無法辨識鄭女士的容貌,而聯繫病患手足亦無意願來認大體,對於認領遺體問題有困擾;為此,苗醫函文苗栗地檢署請求協助,經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銅鑼分駐所、雲林縣斗六戶政事務所等各部門的努力,確認鄭女士身分,後由苗栗地檢署通知子女及開立死亡證明,院方也感謝禮儀社幫忙安葬事宜及費用處理。
部立苗醫羅愛暘社工員表示,能在年節前夕,結合大家的力量,共同完成鄭女士生前未能完成的事,促成其遺願圓滿,感覺當社工人員很有意義,將會繼續為弱勢病患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