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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造破案績效 警被判降級改敘

中央社∕台北廿一日電

台中市警察局紀姓員警為圖破案績效,將自動到案的林姓通緝犯以查獲破案的方式移送地檢署,被法院判決一年二月徒刑、緩刑四年確定。懲戒法院判決紀男降一級改敘。可上訴。

判決指出,因案被通緝的林姓男子於民國一0七年四月間主動到台中市警察局清水分局安寧派出所報到,當時擔任派出所所長的呂姓男子與紀姓員警為圖破案績效,假造紀男在巡邏時查獲林男的報告書,交由偵查隊將林男接送台中地檢署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