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師案遭懲處主任喊冤 教局:絕無偏頗

記者施春瑛∕台南報導

台南市教育局去年底公布新市國小性平案件的懲處結果,與該事件有關的新市與那拔國小共有二十名被處以包含調離現職、記大過或改核當年度考績與收回獎金等之處分。不過有名受懲處的主任因不滿懲處不公,認為在職的罰得比退休的重,因此透過媒體喊冤。對此教育局回應表示,調查與懲處結果都經過法制單位審認並送交監察院審視,絕無偏頗。

被懲處的陳情人是該性平事件於那拔國小發生期間的教導主任,且目前仍在職。懲處結果公布後,他認為懲處不公,當年他有查辦張姓狼師,進度也有向上級回報,因聽取長官指示未用書面報告,變成要承擔所有過失,他共被記了五小過、罰十五萬元還挨告瀆職。但一些已退休或他校未查未報者,受到的究責相對較低,讓他無法接受,已提再申訴。

教育局指出,行政調查小組委員依調查所蒐集的資料,判定這名主任有三項違失,包括未通報、未啟動調查處理、參與私下協調行為人調校服務,導致有其他學生受害,共核予五次小過之行政處分,但因其中有兩項違失之處分已過法定追訴期,因此撤銷三次小過。該員最後懲處之結果均依相關適用之法規,但所有行政違失仍不可卸責。

教育局表示,該性平案直到一0八年三月由被害人家屬至警局報案始被揭露,也才有後續啟動調查的機會。這名主任在當時及後來,既未完成通報及啟動調查,若宣稱「吹哨者竟成代罪羔羊」,其說法並不適切,為免誤導,有必要鄭重澄清。

教育局表示,這起性平案件合計有十七人受行政處分,另有三人因已退休,已逾懲處時效,但仍改核其當年度考績、追回考績獎金,相關違失人員一律依法重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