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女回警局過夜 副分局長遭拔官

記者周閩生∕台北報導

台北市警士林分局已婚的張姓副分局在農曆大年初二值勤時,先是在晚間前往一家薑分鴨店與友人餐敘,但在酒醉後竟將一名三十多歲女子帶回分局寢室過夜,翌日女子離去時遭分局同仁撞見,逕向分局長呈報,分局長震怒且將全案送市警局督察查辦,台北市警局徹查後日前對張男作出記過二次並降調處分。

據了解,該名張姓副分局長是在農曆年初二晚上,先與友人至轄內德行西路一家薑母鴨店用餐至深夜,酒酣耳熱後,竟將老闆三十多歲女兒一起在帶回分局寢室,女子直到翌日接近中午時分,才從副分局長寢室離開,但卻被分局同仁撞見,於是該名員警便加以蒐證,逕向分局長呈報。

士林分局分局長吳慶鴻經調閱分局監視器畫面,發現張姓副分局長確實帶該名女子走進辦公室,因二人長時間獨處,已嚴重違反「警察勤務規定」等規範,於是將全案移送市警局督察室查辦。

督察室經徹查確有其事,台北市警局在日前作出懲處,將該名張姓副分局長記過二次,並降調民防管制中心專員,遺缺則由北投分局副分局長江勛貴接任,北投副分局長一職則由松山分局督察組長林岳寬陞任,調整人員在八日到職。